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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义土挂〔2023〕补23号公告,我局于2023年11月28日发布的义土挂〔2023〕107号出让公告大陈镇团结地块3,因地块周边高压线迁移未完成,经研究决定终止出让。 大陈镇团结地块3原计划于2023年12月28日出让。地块出让面积28800.63㎡(43.201亩),起始价21024万元,起始楼面价3649.92元/㎡。
 地块位于大陈镇,团结村。土地用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1.80-2.00,建筑密度20%-30%,绿地率≥30.00%,建筑高度≤55米。 出让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目前学区安排小学为大陈小学,初中为大陈镇中。
根据规划条件,地块若建设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允许建设空中花园阳台(不计入住宅阳台)和公共共享平台,花园阳台占高层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20%,公共共享平台占高层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5%,花园阳台和共享平台按一半计容。公共共享空间须为公共开放与共享可达,应集中设置且方正布局,开敞面除主体承重结构外不得封闭。 地块裙房应为商业和配套用房,商业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00平方米。住宅最小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90平方米;高层住宅标准层层高应为3-3.5米。
整理:义乌房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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