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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楼市]48轮出价,431.9万!义乌一法拍房成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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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昨天 16:39 ,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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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经过48轮出价,坐落于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江东四小区79幢5号的不动产以431.9万元顺利成交。

该不动产评估价502万元,起拍价352万元,保证金53万元,增价幅度1.7万元(或整倍数)。

本次拍卖共有3人报名参拍,吸引12916次围观。



拍卖对象位于浙江省义乌市江东四小区79幢5号的房地产,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次1-4层,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登记建筑面积295.55㎡,土地使用权面积72㎡,用途为住宅用地/非成套住宅,权利类型为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根据土地登记卡续表记载:本宗地实际占地面积为72.3平方米,超出0.3平方米不予确权;本宗地含凑间面积17.1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12年03月12日。

权证编号情况:义乌国用(2003)字第1-14657号、义乌房权证江东字第c00118213号、义乌房权证江东字第c00118212号



特别说明:
1、该标的基本腾空,拍卖成交尾款缴纳后一个月内交付。

2、根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复函:
(1)该不动产土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72平方米(包含凑间面积17.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成套住宅。
(2)竞拍后,买受人需申请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应按《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土地用途改变管理暂行办法》(市6号令)的规定,按转让时标定地价的40%缴纳出让金,因房屋拆迁或其他原因经批准凑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按转让时标定地价的100%缴纳出让金,原已交的土地费用可以抵扣,即补交土地出让金665731.98元。该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买受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时须提供:原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及出让金契税凭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在办理时需缴纳因不动产转让产生的契税)。

3、该标的实际占地面积为72.3平方米,超出0.3平方米不予确权。不予确权面积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仅以现状交付。

4、该标的现状与《房产分户图》存在不相一致(有部分搭建),搭建筑物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仅以现状交付。

5、本次拍卖包含房屋内外现状不可拆除或拆除后明显损害使用价值的装饰装修以及该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供水、供电、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不包括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家产,吊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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