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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规划]义乌城区这些建筑将拆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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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图酷模式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10-20 ,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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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义乌市江东街道原义乌市行政2号楼部分房屋及江东法庭房屋拆除物处置信息公布。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处置义乌市江东街道江东中路369号、371号原义乌市行政2号楼部分房屋及江东法庭房屋拆除物,共计1个标的。本次处置需拆除房屋总建筑面积约7044.73平方米(拆除范围仅限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包含项目范围内一切地面道路等公共设施、地下管网管线、电缆等隐蔽工程设施、设备;也不包含电缆、变压器、配电柜、充电桩、太阳能光伏板及支架、苗木、地下管网管线、电梯等配套设施设备以及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家具、家电等),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竞得人需负责出让方移交建筑物的拆除、清运、处理、消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标准以房屋所有权人腾空并交付出让方验收后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出让方对标的物不负保管责任(存在偷盗发生的可能)。




工期要求: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出让方安排开始移交,在移交后1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任务(含清运)并经出让方验收合格。

成交后竞得人应积极配合出让方做好建筑拆除物的验收、交接、管理等工作,并服从出让方应急安排。竞得人需配备环保除尘等工作相关设施设备,配备洒水车、喷淋及除尘炮雾车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降低尘埃和噪音的干扰。

现场不允许粉碎制砂,拆除现场需做到文明安全施工,设置标准围挡加装喷淋设施,并做好防尘降噪措施,相应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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