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了一个我有点想不明白的问题,有个人没经过我的同意,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跑到我店里想搬走几件小家具,东西确实不值钱。我得到消息后,报警,在等警察到来的时候,那个人遛了,人我也认识。警察到了以后打电话给他,问他为什么搬我东西,电话里他说是他的。警察一听他这样说,直接要求我出示证据来证明是我的东西,警察说,因为那个人说是他的东西,所以你要证明东西是你的!!我当场懵了,人家跑我店里拿东西,还要我来证明东西是我的,我几张桌椅板凳都是旧的,我哪来证明东西是我的?桌椅板凳又不会说话,就算有监控证明他从我店里拿走也没用,警察说这不是证据,天啦!这是什么脑回路?为什么不是要求来拿东西的人来证明东西是他的呢?!!我无法理解义乌警察这个理论是不是真确?真的,可能我不太懂法律,但是,按照警察的理论,我跑去别人那里拿了人家东西,万一人家没发票或者有证据的话,那我岂不是就能正大光明的拿走了?因为别人证明不了东西是他的,而我就没事,我不用去证明东西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