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这样的,我有点入睡困难三月去中心医院就诊。因为其他症状没有就是入睡困难。然后医生开安眠药。药品:右佐匹克隆,差不多吃个把月吧出现副作用只是当时还不明显,再继续吃发现副作用比之前大比如胸闷特别是夏天的时候一吃这个药在天气刺激就呼吸困难好几次差点没喘上气。然后嘴巴干牙龈疼有时候严重还会想轻生。在服药期间我有问过医生会不会有这些副作用医生说没有。在准备停药前我又去就诊在反反复复问医生说可能会有副作用只是每个人不一样反应。还有个男医生也是说可能会有这些反应。我说会不会影响肝肾功能他说吃半年的话检测一下肝肾功能我才重视起来。有个葛医生女的也还好。在这之前没有任何医生和我说有这些不良反应。在吃药中我有出现右上腹肝区疼痛。由于自己的了解不够不知道那是肝区,后面无意间得知的然后才去医院做了肝肾功能检查确实出现了肝损伤。肾功能还不知道检查出来是好的但是有肾区扣痛和上眼睑持续性肿。然后我对医生开药规范是否正确和就诊时医生没有把病例给我。然后医生是否有负责任还有这个药品副作用为什么医生没有和我说,如果说过一些那么在开药或者吃药期间我们会不会更加谨慎小心。而不是这么肆无忌惮的反正区医院医生就是开药。停药后我发现这些症状逐渐好转。在么对这些疑问和卫建委进行反馈和投诉。然后中心医院医患纠纷办公室打我电话一下我就火来了。全部是推卸责任的一套说我是自己的原因不承认说是药品的副作用。在懒得和她们争。我继续反馈给卫建委。具体卫建委答复如下。我表示不是很懂这个鉴定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像之前那样出现了问题说是我们自身出现的问题导致的…怎么鉴定这个…在医生给开药频率是否在规范之内卫建委没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