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腔律师团接到刘女士咨询。她与丈夫在媒婆的介绍下认识,在撮合下,两个月后就完婚了。婚前,双方经过婚检,但男方存在故意隐瞒,女方对男方存在的生理疾病也缺乏认识。婚后,因男方存在严重的生理性疾病,女方查到男方的睾酮数据明显偏低,无法正常生育。由于这样的原因,双方开始分居,刘女士问能否离婚。
[color=rgba(0, 0, 0, 0.85)]在律师团的建议下,刘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color=rgba(0, 0, 0, 0.85)]
[color=rgba(0, 0, 0, 0.85)] [color=rgba(0, 0, 0, 0.85)]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color=rgba(0, 0, 0, 0.85)]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若不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color=rgba(0, 0, 0, 0.85)]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color=rgba(0, 0, 0, 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下列疾病的检查: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color=rgba(0, 0, 0,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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