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父母都在体制内,我父母是农民没工作,男朋友是律师。男朋友表示以后在我和他的小家庭里,钱归我管。他父母花钱、用钱,不需要我们小家庭承担(仅指金钱方面),我父母花钱、用钱,由我和我男朋友、我亲哥这两个小家庭共同承担(仅指金钱方面)。但结婚的定金、三金、彩礼、lv的婚包都由我男朋友自己承担,他父母只负责出钱操办婚事。
现在我心里不舒服的地方在于:男朋友的父母不出彩礼钱,这多多少少给人一种“男方的父母对未来的儿媳并不满意”的态度,男朋友决定一个人扛下全部的定金、三金和彩礼,而男方的父母对未来的儿媳没有任何表示,这样做是否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