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本地人,老公外地人。结婚一年多,结婚后他不同意上交工资,花钱极其不方便,于是我提议按2:1,他2我1,每个月往共同账户里存钱用于我们俩的共同开支,即买菜出行物业水电这类的。
自己的衣服鞋子吃饭开支完全由自己个人承担。因为我和父母家离得近,有时候我会请父母吃饭,他也一起吃,我担心他对钱敏感,所以都没有走过共同账户,我家里的人情往来都是我自己掏的钱,一个月也就几百块钱,他几乎没出过钱。
上个月他要回老家看父母,让我订机票酒店,我们俩一起回去的,一万多块自然也走了共同账户。我就觉得看他父母走了共同账户,那请我爸妈吃饭的钱也应该走吧。就把上次吃饭的钱算进去了,结果他看到账单表示不同意。心里有比较,觉得他父母离得远我们没怎么花过钱,我父母离得近一个月要花几百块钱吃饭心里不平衡。我说跟他一起回老家和请我父母吃饭都是必要的人情往来,如果不算那都不算,算的话都该算。他来一句那你以后可以不跟我回去。
我就想问我这样做难道不公平吗,我不在乎那几百块钱走我自己的钱,就当我们家请他吃饭了,之前也一直是这样。但我就觉得这么小心眼计较的男人很恶心。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