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婆给队友首付了一套房,总价120w+。降息后房贷3500贷30年。婚后装修和房贷队友出的。因房子现不能加名,前段时间老公已在公证处公证给我52%的份额、队友占48%的份额。
我俩每个月工资一共15k+。我觉得房贷过高所以想将自己存款20w提前还贷。那样每个月房贷2000+感觉压力小点。跟老公提起过好几次,他觉得压力不算大,没必要提前还。这次国庆我又提起,他才说到时候问问银行政策。
其实每次他做的决定比我做的决定都要明智,但是看网上很多人提前还贷也让我感到很焦虑。觉得利息过高不划算。同时我也不清楚公证在法律上是否有很强的公信力。所以想请教大家两个问题。
1:从经济的角度来说,有没有必要提前还贷?
2:在房产证没有我名字的情况下,我拿出存款提前还贷会不会有坑呢?
请大家在客观角度给我一些建议,谢谢。